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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病人使用化學治療藥物與罹患心臟衰竭風險的相關性研究
Other Title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breast cancer patients who took chemotherapy and the risk of heart failure
Type
thesis
Date Issued
2023-07-12
Author(s)
賴瑩姍
Advisor
謝宜蓁
Subjects
系所名稱:應用流行病學碩士學位學程
Description
學位別:碩士
語文別:中文
口試委員:邵于宣 SHAO, YU-HSUAN;羅偉成 LO, WEI-CHENG;謝宜蓁 HSIEH, YI-CHEN
授權範圍:網際網路,開放日期為2023-07-21
語文別:中文
口試委員:邵于宣 SHAO, YU-HSUAN;羅偉成 LO, WEI-CHENG;謝宜蓁 HSIEH, YI-CHEN
授權範圍:網際網路,開放日期為2023-07-21
Abstract
研究背景與目的:近年來,由於乳癌治療方式的進步,婦女的乳癌死亡率顯著下降。然而隨著乳癌病人的存活率越高,後續其他非癌症死亡率則有增加的趨勢,其中心血管疾病是乳癌倖存者的主要死因。心血管疾病風險較高與乳癌的治療方式所造成的心臟毒性副作用有關,其中化學治療所造成的影響甚鉅。蒽環類藥物是常見的乳癌化學治療藥物,過去研究指出蒽環類藥物會導致心臟衰竭等不良心血管事件,然而大多以歐美病人為主,關於亞洲病人的討論較少;且現有研究對於心臟衰竭的發生率在不同研究中有所差異,故本研究的目的為探討台灣乳癌倖存者接受化療後發生心臟衰竭的風險。
研究方法:本研究為一回顧性世代研究,暴露組為使用化學治療的乳癌病人,對照組為無使用化學治療的乳癌病人。研究資料來源為台北醫學大學三院(北醫附醫、萬芳醫院、雙和醫院)臨床資料庫,於2000/01/01-2019/12/31期間ICD主診斷碼為乳癌的病人。此資料庫包含乳癌病人之門診、住院、用藥、院內癌症登記等資訊。排除掉男性、2018年後診斷乳癌、有心臟衰竭病史的乳癌病人後,暴露組使用傾向分數以1:1進行配對,每組各1169人。暴露組進一步以三種分組定義進行分析,分別為(1)使用化療的藥物種類(蒽環類、蒽環類+紫杉醇類、紫杉醇類、其他化療藥物)、(2)以蒽環類藥物之平均累績劑量分為高低劑量兩組以及(3)蒽環類藥物是否合併使用賀癌平藥物分為兩組(蒽環類+賀癌平、蒽環類),來比較發生心臟衰竭的風險與發生率。同時將依照藥物暴露時間分成兩年(短期)、五年(中期)、八年(長期)三個時間點來比較藥物暴露時間長短對於心臟衰竭的影響。
結果:在完整追蹤時間的存活分析中,化療暴露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在校正了共病(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乳癌分期、乳癌診斷年齡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化療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有增加的趨勢,但未達統計顯著差異(HR=1.37, 95%CI=0.75-2.50)。但在暴露五年、暴露八年時,校正了共病、乳癌分期、乳癌診斷年齡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化療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暴露五年HR=2.21, 95%CI=1.08-4.50;暴露八年HR=2.06, 95%CI=1.09-3.90)。將暴露組依照使用化療的藥物種類分組,結果顯示在暴露八年時,校正了共病、乳癌分期、乳癌診斷年齡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蒽環類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HR=2.26, 95%CI=1.02-4.98)。將化療暴露組依據蒽環類藥物之平均累績劑量分為高劑量組、低劑量組,其結果發現不論暴露時間長短,在校正共病、乳癌分期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高劑量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皆顯著增加(兩年HR=4.85, 95%CI=1.20-19.61;五年HR=3.11, 95%CI=1.21-7.95;八年HR=3.11, 95%CI=1.21-7.95)。低劑量組則是在暴露八年時顯示於校正共病、乳癌分期後,其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HR=2.50, 95%CI=1.08-5.75)。將蒽環類藥物是否合併使用賀癌平分為兩組的結果顯示,校正共病後,暴露五年時蒽環類組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其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HR=2.18, 95%CI=1.01-4.71)。蒽環類+賀癌平組則是在暴露兩年時,在校正共病後,其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有增加趨勢,為邊緣性顯著(HR=3.79, 95%CI=0.94-15.23, P=0.061)。
結論:在校正共病後,本篇研究顯示心臟衰竭的風險與化療藥物種類、蒽環類藥物劑量和是否合併使用賀癌平藥物有關。結果強調了在進行化學治療時偵測心臟毒性的重要性。
研究方法:本研究為一回顧性世代研究,暴露組為使用化學治療的乳癌病人,對照組為無使用化學治療的乳癌病人。研究資料來源為台北醫學大學三院(北醫附醫、萬芳醫院、雙和醫院)臨床資料庫,於2000/01/01-2019/12/31期間ICD主診斷碼為乳癌的病人。此資料庫包含乳癌病人之門診、住院、用藥、院內癌症登記等資訊。排除掉男性、2018年後診斷乳癌、有心臟衰竭病史的乳癌病人後,暴露組使用傾向分數以1:1進行配對,每組各1169人。暴露組進一步以三種分組定義進行分析,分別為(1)使用化療的藥物種類(蒽環類、蒽環類+紫杉醇類、紫杉醇類、其他化療藥物)、(2)以蒽環類藥物之平均累績劑量分為高低劑量兩組以及(3)蒽環類藥物是否合併使用賀癌平藥物分為兩組(蒽環類+賀癌平、蒽環類),來比較發生心臟衰竭的風險與發生率。同時將依照藥物暴露時間分成兩年(短期)、五年(中期)、八年(長期)三個時間點來比較藥物暴露時間長短對於心臟衰竭的影響。
結果:在完整追蹤時間的存活分析中,化療暴露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在校正了共病(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乳癌分期、乳癌診斷年齡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化療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有增加的趨勢,但未達統計顯著差異(HR=1.37, 95%CI=0.75-2.50)。但在暴露五年、暴露八年時,校正了共病、乳癌分期、乳癌診斷年齡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化療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暴露五年HR=2.21, 95%CI=1.08-4.50;暴露八年HR=2.06, 95%CI=1.09-3.90)。將暴露組依照使用化療的藥物種類分組,結果顯示在暴露八年時,校正了共病、乳癌分期、乳癌診斷年齡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蒽環類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HR=2.26, 95%CI=1.02-4.98)。將化療暴露組依據蒽環類藥物之平均累績劑量分為高劑量組、低劑量組,其結果發現不論暴露時間長短,在校正共病、乳癌分期後,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高劑量組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皆顯著增加(兩年HR=4.85, 95%CI=1.20-19.61;五年HR=3.11, 95%CI=1.21-7.95;八年HR=3.11, 95%CI=1.21-7.95)。低劑量組則是在暴露八年時顯示於校正共病、乳癌分期後,其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HR=2.50, 95%CI=1.08-5.75)。將蒽環類藥物是否合併使用賀癌平分為兩組的結果顯示,校正共病後,暴露五年時蒽環類組相較於無化療對照組,其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顯著增加(HR=2.18, 95%CI=1.01-4.71)。蒽環類+賀癌平組則是在暴露兩年時,在校正共病後,其罹患心臟衰竭的風險有增加趨勢,為邊緣性顯著(HR=3.79, 95%CI=0.94-15.23, P=0.061)。
結論:在校正共病後,本篇研究顯示心臟衰竭的風險與化療藥物種類、蒽環類藥物劑量和是否合併使用賀癌平藥物有關。結果強調了在進行化學治療時偵測心臟毒性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