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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患者到院前檢傷準則之研究-泛亞多中心外傷登錄回溯性世代研究
Other Title
Study on Prehospital Triage Protocol for Patients with Trauma: A Pan-Asian Multicenter Trauma Registry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Type
thesis
Date Issued
2024-06-28
Author(s)
簡鈺純
Advisor
林茂榮; 馬惠明
Subjects
系所名稱:公共衛生學系博士班
Publisher
公共衛生學系博士班
Description
學位別:博士
關鍵字:重大外傷; 檢傷; 昏迷指數
論文公開日期:2024-07-20
關鍵字:重大外傷; 檢傷; 昏迷指數
論文公開日期:2024-07-20
Abstract
研究動機與目的
重大外傷是全世界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自2000年以來,每年造成超過 120 萬人死亡,是世界各地緊急醫療救護與公共衛生領域共同的重要課題。對於這些嚴重外傷患者,往往仰賴當地緊急醫療服務系統提供急救處置及後送,尤其同為時間急症的重大外傷,在第一時間判斷傷患是否需要接受外傷中心之確切治療,從而採行適當的送醫選擇,往往為救護從業人員帶來極大的挑戰,如果將輕症送往外傷中心(過度檢傷)將產生醫療資源的浪費或排擠到真正需要的傷病患;另若將嚴重傷患送往就近沒有高層級外傷照護之醫療機構,可能耽誤了治療時機而造成可避免的死亡與失能。然而,在如此重要的課題上,目前應用在我國社區中的檢傷分流建議大部分仍是直接採納來自北美的指標或者尚未有具體的規劃,同時,長期以來,在亞洲地區的相關研究尚顯不足。
因此,我們針對亞洲地區透過緊急救護系統送醫之成年外傷患者,基於救護人員於現場所記錄的生命徵象; 評估的外傷情況以及患者抵達醫院後的外傷嚴重度診斷與預後狀態,探討以下兩項主題:(一)檢驗到院前重大外傷患者檢傷工具的適用性;(二)評估以現場昏迷指數的運動反應(GCS-M)取代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總分,作為檢傷指標的可行性。
重要研究方法
研究採回溯性世代研究設計(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首先檢驗源自於北美到院前現場檢傷指標(Field Triage Scheme, FTS)中步驟1:生理狀態 (physiologic status, P)及步驟2:解剖損傷(anatomical injury, A),在亞洲社區中辨識出外傷患者嚴重度之準確性,並微調生理標準(P),檢驗改良後的指標在辨識不同年齡組高風險外傷患者的表現;此外,我們比較現場測得傷患的GCS總分和GCS-M分別預測患者死亡和嚴重殘疾的接收者操作特徵曲線下面積(AUROCs),並針對有創傷性腦損傷(Traumatic Brain Injury, TBI)和無TBI的患者分別進行分析與比較。
研究結果
生理和解剖標準辨識重大外傷(外傷嚴重度評分 ≥ 16)的敏感度和特異度分別為80.6%和58.5%。改良後的指標敏感度增加但特異度降低,這種變化在年輕組更加顯著。
研究群體30天內死亡為1.04%,GCS和GCS-M的AUROC分別為0.917(0.887–0.946)和0.907(0.875–0.938),p值為0.155。不良功能預後的發生率為12.4%,GCS和GCS-M的AUROC分別為0.617(0.597–0.637)和0.613(0.593–0.633),p值為0.616。有(或無)TBI之次群體分析中,GCS與GCS-M預測30天內死亡及不良功能預後能力一致。
研究結論
簡化現場檢傷指標(sFTS)僅使用生理和解剖標準對亞洲成年外傷患者整體表現尚可接受,sFTS在年齡的極端值表現均不理想。然而,調整生理標準並加入休克指數可以提高對重傷患者,特別是年輕組的敏感度。此外,院前環境中,現場評估的GCS-M在預測外傷患者(無論是否有TBI)的30天內死亡和不良功能預後方面,與GCS具有可比性。綜上所述,對於亞洲地區的外傷患者,特別是年輕群體,現行的檢傷指標需要進一步改善以提高其敏感度及特異性,而改良後的生理標準和休克指數的加入展現了其潛在價值。此外,GCS-M作為評估工具的可比性顯示出其在院前環境中的應用價值,亦支持在前述生理標準中以GCS-M取代GCS。本研究的結果,將有助於我國建構本土化的重大外傷現場檢傷準則,建議未來的研究繼續探討和驗證這些調整,以期在實務操作中持續進步。
重大外傷是全世界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自2000年以來,每年造成超過 120 萬人死亡,是世界各地緊急醫療救護與公共衛生領域共同的重要課題。對於這些嚴重外傷患者,往往仰賴當地緊急醫療服務系統提供急救處置及後送,尤其同為時間急症的重大外傷,在第一時間判斷傷患是否需要接受外傷中心之確切治療,從而採行適當的送醫選擇,往往為救護從業人員帶來極大的挑戰,如果將輕症送往外傷中心(過度檢傷)將產生醫療資源的浪費或排擠到真正需要的傷病患;另若將嚴重傷患送往就近沒有高層級外傷照護之醫療機構,可能耽誤了治療時機而造成可避免的死亡與失能。然而,在如此重要的課題上,目前應用在我國社區中的檢傷分流建議大部分仍是直接採納來自北美的指標或者尚未有具體的規劃,同時,長期以來,在亞洲地區的相關研究尚顯不足。
因此,我們針對亞洲地區透過緊急救護系統送醫之成年外傷患者,基於救護人員於現場所記錄的生命徵象; 評估的外傷情況以及患者抵達醫院後的外傷嚴重度診斷與預後狀態,探討以下兩項主題:(一)檢驗到院前重大外傷患者檢傷工具的適用性;(二)評估以現場昏迷指數的運動反應(GCS-M)取代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總分,作為檢傷指標的可行性。
重要研究方法
研究採回溯性世代研究設計(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首先檢驗源自於北美到院前現場檢傷指標(Field Triage Scheme, FTS)中步驟1:生理狀態 (physiologic status, P)及步驟2:解剖損傷(anatomical injury, A),在亞洲社區中辨識出外傷患者嚴重度之準確性,並微調生理標準(P),檢驗改良後的指標在辨識不同年齡組高風險外傷患者的表現;此外,我們比較現場測得傷患的GCS總分和GCS-M分別預測患者死亡和嚴重殘疾的接收者操作特徵曲線下面積(AUROCs),並針對有創傷性腦損傷(Traumatic Brain Injury, TBI)和無TBI的患者分別進行分析與比較。
研究結果
生理和解剖標準辨識重大外傷(外傷嚴重度評分 ≥ 16)的敏感度和特異度分別為80.6%和58.5%。改良後的指標敏感度增加但特異度降低,這種變化在年輕組更加顯著。
研究群體30天內死亡為1.04%,GCS和GCS-M的AUROC分別為0.917(0.887–0.946)和0.907(0.875–0.938),p值為0.155。不良功能預後的發生率為12.4%,GCS和GCS-M的AUROC分別為0.617(0.597–0.637)和0.613(0.593–0.633),p值為0.616。有(或無)TBI之次群體分析中,GCS與GCS-M預測30天內死亡及不良功能預後能力一致。
研究結論
簡化現場檢傷指標(sFTS)僅使用生理和解剖標準對亞洲成年外傷患者整體表現尚可接受,sFTS在年齡的極端值表現均不理想。然而,調整生理標準並加入休克指數可以提高對重傷患者,特別是年輕組的敏感度。此外,院前環境中,現場評估的GCS-M在預測外傷患者(無論是否有TBI)的30天內死亡和不良功能預後方面,與GCS具有可比性。綜上所述,對於亞洲地區的外傷患者,特別是年輕群體,現行的檢傷指標需要進一步改善以提高其敏感度及特異性,而改良後的生理標準和休克指數的加入展現了其潛在價值。此外,GCS-M作為評估工具的可比性顯示出其在院前環境中的應用價值,亦支持在前述生理標準中以GCS-M取代GCS。本研究的結果,將有助於我國建構本土化的重大外傷現場檢傷準則,建議未來的研究繼續探討和驗證這些調整,以期在實務操作中持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