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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機構之刑事法律風險實證分析
Other Title
An Empirical Legal Research on the Potential Criminal Liability of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Type
thesis
Date Issued
2022-06-28
Author(s)
李宗翰
Advisor
梁志鳴
Subjects
系所名稱: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Publisher
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Description
口試委員:張兆恬 CHANG, CHAO-TIEN;張濱璿 CHANG, PIN-HSUAN;梁志鳴 LIANG, CHIH-MING
網際網路,開放日期為2023-12-31
網際網路,開放日期為2023-12-31
Abstract
本論文以探討長期照顧機構內,因照護行為所生地方法院刑事判決為研究主軸,透過Lawsnote系統搜集判決,分別為量化及判決內容分析。第一章為緒論,介紹本論文書寫動機,以臺灣高齡化社會及臺北醫院大火案例為出發。第二章介紹現行長期照顧機構之設立法源,包含長期照顧服務法、護理人員法、老人福利法等三部法規,以及各自依母法所訂立之設立(置)標準表,並介紹三部法律管制架構。第三章為法學文獻回顧及研究設計,筆者回顧國內關於長期照顧之碩博士論文,發現目前碩博士論文之研究,多集中討論長期照顧制度之國內外法規比較、長期照顧契約、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顧保險等議題。對於長期照顧機構風險之討論,則以法律風險管理與政府他律模式為主,由此可知,國內目前對於長期照顧機構內,因照護事實所生之判決討論仍較為缺乏。本章同時說明本論文之問題意識及研究方法,研究方法以實證研究為主,包含初步探索、量化分析、判決內容分析、綜合討論等四步驟,並將介紹各步驟之詳細論述過程,並包含研究問題與研究限制。第四、五、六章為法院判決整理(量化數據、判決內容分析)及綜合討論,為本論文重點所在,將由研究方法所得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分別為量化及判決內容分析。量化部分以案件發生地、案件數量、主體、起訴罪名、定罪率、照護事實等為指標進行分析;判決內容分析以實質觀察判決為核心,由照護事實為分類,本文先縱覽所有判決後,先提出一法院論理架構,再套入不同之照護事實,以觀察法院對於不同照護事實下,是否有更精緻之論述。判決內容分析重點在於,觀察長期照顧機構內部主體之注意義務有何不同,注意義務依據為何,是否違反注意義務,如何滿足注意義務等為主。最後綜合討論,為觀察長期照顧機構照護事實判決特色、照護事實解讀、與醫療糾紛判決之異同,歸納法院對於長期照顧機構內各主體之注意義務、判斷依據等,並給予相關建議。第七章為結論,說明本文最終研究結果,分別論述量化、判決內容分析、法院論理模式、與醫療訴訟判決異同,以及長期照顧機構內部人員,即負責人與實際照護者,於未來訴訟上之建議。由本文判決內容分析可知,對於長期照顧機構人員注意義務之判斷,以長期照顧機構設立法源及標準表為依據,未來如欲提升長期照顧品質,或可由修改法規及設立標準,或由長期照顧機構評鑑著手,以提升未來長期照顧機構之設備、人力照護比等,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需求。